心存忠诚,行有方向,方能聚力成大业——学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有感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肖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40  更新时间:2017-08-21 17:15:02  文章录入:szmj  责任编辑:szmj
 

近期,我会组织会员专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这一振奋人心的宏伟目标,凝聚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同时,也是中国民主建国会自创立到今天所向往追求、不懈奋斗的事业。“7.26”重要讲话,通篇闪烁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光辉,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改革发展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率领13亿中华儿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动员令。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明辨了是非、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提高了站位、增强了信心、坚定了信仰、振奋了精神、增添了动力、增长了才干,更使我们想到了作为参政党成员肩上的责任和使命。

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在民建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民主建国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会加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引导广大会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陈主席的讲话从根本上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髓和深刻内涵,指明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民主建国会的前进方向和工作目标。纵观民建的历史,在重大的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中,民建先贤们总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心中充满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在行动上和共产党步调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成就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到今天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创举,成就了民建作为参政党履职能力、自身建设方面在我国多党和作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心存忠诚——就是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举旗引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

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民建不懈的价值追求和崇高理想,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是民建实现自身价值目标和理想的正确路径。这从建国后民建一个个生动的实践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黄炎培提出民建要“协助政府宣传推行国家的政策法令”,“为了加速国家经济建设”而努力。当中央采纳章乃器发行公债来抑制通货膨胀时,民建总会立即发出文告,要求“亲爱的会员同志们!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是我们光荣的负担;宣传公债政策,踊跃认购,尽力推销,是我们光荣的任务。我们用无比的爱国家爱人民的热情来担负起这个任务吧!”在北京、在上海等各大城市,民建都成立了“公债推销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印发宣传手册,并利用报刊、广播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民建会员的爱国热情,大家踊跃认购,超额完成任务,为国家经济状况根本好转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在1953年中央政府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中,民建会员李国伟个人出资28亿元,并请人刻章“支援建设,永不兑现”,决心无偿捐赠给国家,表现了一个民建人爱国家、爱人民的无限忠诚。

新时期新形势下,国际形势错综复杂,西方思潮对年青一代的不良影响,都是对我们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我们要向民建先贤们一样,时刻保持一颗为党分忧、对党忠诚、爱国家、爱人民的政治信念,始终和党站在一起,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与时俱进,奋勇图强。

行有方向——就是坚决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像陈主席要求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在这方面,民建先贤们给我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

1953年,我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宣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由于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了解不透彻,私营工商业者存在疑虑和不安情绪。为了帮助成员了解和学习过渡时期的方针政策,民建总会于1953年11月召开全体会议。黄炎培提出“为了适应国家总路线的要求,本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中心任务,就是:通过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增产节约和各项爱国运动,依靠全体会员的努力......首先做到真正爱国守法,积极改进生产经营,努力学习,认真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忠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为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黄炎培特别强调:“爱国守法,这是成员最起码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根本谈不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给成员指明了行动方向。

在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中,民建成员不仅将自己经营的企业率先实行公私合营:吴羹梅将中国标准铅笔厂与哈尔滨企业公司合营,创办了公私合营的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吴蕴初经营的天原厂等实行了公私合营;荣毅仁经营的无锡开源机制厂、童少生经营的民生轮船公司获准公私合营。而且做了大量宣传工作:荣毅仁、胡厥文、王光英、万国权等都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宣传公私合营给企业带来的新变化,打消了工商业者的疑虑,以实际行动给广大的工商业者指明了行动方向。在1952年前后公私合营的工业企业中,民建成员经营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得到毛泽东的充分肯定。毛泽东在民生公司合营后指出,民生公司的公私合营,不仅使公司获得新生,而且对其他私营企业具有指导作用。

这些生动事例无不证明只有“认清社会发展规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主动“掌握自己命运”。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深水区、脱贫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时期。我们要像民建前辈一样,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坚定政治信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为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忠诚,行有方向,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民建人,只有心里始终胸怀对党对人民的赤诚之心,不断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的优良传统,积极践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拼搏的价值追求,才能更加有所作为、有所进步。才能在平凡的工作中,成就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宏伟大业。